澳门皇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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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QZ07101-1000-2024-00279
    • 备注/文号:南政办明传〔2024〕21号
    • 发布机构:澳门皇冠: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9
    澳门皇冠: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澳门皇冠: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6-28 17:0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澳门皇冠: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澳门皇冠: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澳门皇冠: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推动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以下简称“双普”)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闽教督〔2020〕4 号)精神以及泉州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筹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双普”发展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双普”发展和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履行“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政府职责,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切实推进学前教育“双普”发展,确保2025年通过泉州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及国家认定,基本解决适龄幼儿“好入园”“入好园”问题。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8月底前)

      (一)召开全市推进“学前‘双普’发展”工作动员大会,调整充实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及自评小组,明确我市学前教育“双普”发展的重点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研究部署并迅速启动自评各项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各级幼儿园充分利用网络、展板、宣传栏、显示屏等各种平台,向社会大力宣传推进学前教育“双普”发展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在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各相关部门、各幼儿园园长、业务人员开展培训,传达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把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吃透评估细则,明确工作职责。

      (四)正式印发《澳门皇冠: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幼儿园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

      (五)组织自评小组成员到兄弟县(市、区)考察、学习先进工作经验。

      第二阶段:澳门皇冠:级自查自评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2月)

      (一)市级自评工作小组按照指标要求,对标对表,逐项深入开展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同时,共同做好整改工作,整理报送佐证材料。

      (二)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各级幼儿园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工作。

      (三)开展专项督导,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全市乡镇(街道)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逐校指导自评工作。

      (四)初步形成县级自评报告(包括制作ppt汇报稿)、自评表、佐证材料等迎检备查材料。

      第三阶段:迎接泉州市级初步核查阶段(2025年3月底前)

      (一)市级自评工作小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各级幼儿园继续开展自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优化自评报告、自评表、佐证材料等迎检备查材料。

      (三)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迎接泉州市级初步核查的相关工作。

      (四)接受泉州市初步核查。

      第四阶段:接受省教育厅评估阶段(2025年6月底前)

      (一)针对泉州市初步核查反馈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优化自评各项材料,继续组织对部分乡镇(街道)幼儿园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

      (三)在省督导平台上传相关自评材料。

      (四)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迎接省级督导核查的相关工作。

      第五阶段:迎接国家级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

      (一)针对省级核查反馈意见,落实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深入全市各幼儿园,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巩固普及普惠成果,

      (二)继续开展自评,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提升工作。

      (三)整理优化各项迎评档案资料,全面做好接受国家级评估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迎接国家级督导核查的相关工作。

      (五)接受国家级评估认定。

      四、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闽教督〔2020〕4 号文件,学前教育“双普”督导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3 个 A 级指标、15 个 B 级指标、36 个 C 级指标。36 个 C 级指标中只要有 1 个不合格,或社会认可度调查结果低于 85%的,则不能通过督导评估。

      (一)普及普惠水平

      1.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到 98%。

      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85%。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二)政府保障情况

      1.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2.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按期开工并投入使用。

      3.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在幼儿数少的农村地区,由当地小学(教学点)建立附属幼儿园或学前班。

      4.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机制,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完成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任务,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5.财政投入到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6.收费合理。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7.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含聘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民办园与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教师职称待遇落实到位。

      8.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督导评估认定前 2 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9.监管制度比较完善。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落实民办园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制度;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1.办园条件合格。县域内 85%以上的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达到规定要求。2017 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2.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 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3.教职工配足配齐。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无法增编地区采取“人员控制数”管理,实行同岗同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 1:15。

      4.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健全。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和定期注册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保育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督导评估认定前 2 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认识。接受国家、省、泉州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是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一次综合性、全面的检查和验收,对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迎评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接受督导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由市政府办、组织部、政法委、编办、发改、财政、教育、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公安、应急、卫健、市监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组成的澳门皇冠: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另文通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加强统筹、协调和管理,进一步明晰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工作协同与责任落实,着力对全市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经费保障等重点任务开展联合攻坚,增强全市学前教育的发展合力

      (三)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自评,积极工作,主动配合,把迎评工作与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达标争先。市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我市学前教育“双普”工作顺利推进。

      (四)突出重点,严格要求。学前教育“双普”督导评估采取材料评审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标准高,要求严。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评分细则》,认真开展自查和摸底工作,重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供迎评佐证材料,努力创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评估要求。

      (五)加强督导,问责问效。我市将建立推进学前教育“双普”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市政府督查室、教育督导室将采取经常性督导和集中督导或随机督导的方式,对各部门和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及涉教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进展缓慢、举措不实、推进不力的,加大问责力度,对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澳门皇冠: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部门工作职责

      2.澳门皇冠: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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